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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務處在今年修訂了本校升留級製的標準。修訂的主要原因是高中部 于去年及今年分別設立文美班及電子電工班,故須製定此兩班的升留級標準。 這次的升留級標準也比以往來得謹慎。

    教務主任葉景華老師表示學校設有升留製度,主要是希望能借此提升學生的素質,讓留級的學生重修較弱的課程,打好基礎,以后才不會遭到社會的淘汰;同時也讓初三畢業生能按各自的性向選系上高中。

    丹中升留級製度依據四個領域運作,即全年成績總平均、組別科目、品行和上課日數等。

    以下為各組別科目之及格規定:

初中部各組別科目之及格規定

語文科

知識科

藝能科

華文

國文、英文

科學、數學

歷史、地理

活動

體育、生技、美術
音樂、勞作、電腦

須≧50分 其一須≧50分

其一須≧50分

其一須≧50分

須≧50分

其四須≧50分


高中部理科各組別科目之及格規定

語文科

知識科

藝能科

華文

國文、英文

生物、化學、物理、高數

活動

體育、美術
音樂、電腦

須≧50分 其一須≧50分 其三須≧50分 須≧50分 其二須≧50分


高中部商科各組別科目之及格規定

語文科

知識科

藝能科

華文

國文、英文

簿記、打字、商概、普數

歷史、地理

活動

體育、美術
音樂、電腦

須≧50分 其一須≧50分 其三須≧50分 其一須≧50分 須≧50分 其二須≧50分


高中部文美科各組別科目之及格規定

語文科

知識科

藝能科

華文、國文、英文 普數 美術諸科 活動 體育、電腦、音樂

其一須≧50分

須≧50分

N-2<須≧50分

其二須≧50分

注:史地為選修課,N為科數。


高中部電子電工科各組別科目之及格規定

語文科

知識科

藝能科

華文、國文、英文 普數、物理 美術諸科 活動 體育、電腦、音樂
其一須≧50分 其一須≧50分 N-2須≧50分 須≧50分 其二須≧50分
注:N為科數。
    每一位學生的成績總平均須達六十分,成績總平均在 55分至60 分以下者若符合標準,則可獲得特別 升班。成績總平均在 50 分至 55分以下的初三學生,可向教務處提出特別申請,就讀高一文美或電子電工課程。另外,操行成績被列為丁或劣等者或缺課天數超過全年上課天之三分之一者不得升級,且前者可被勒令退學。

    除上述一般升留級標準的規定外,此次的修訂還增加了高中分流標準,以方便學生了解在初中畢業后選擇分流方面所須具備的條件。以下是高中分流標準︰

(1)理 科: 數學及科學兩科平均須達60分,其中一科不可低于55分。另外,學業總平均不可低于 60分。

(2)文商科: 華文、歷史及地理三科平均須達60分,其中兩科不得低於55分。此外,學業總平均不可低于 60分。

(3)文美科: 美術及電腦兩科平均須達 60分,電腦科不可低于55 分。學業總平均不可低于 55分。

(4)電子電工科︰ 數學與科學其中一科須達 50分,而學業總平均不可低于55分。